
阿菊找我明年一起搬到台中去.
一起開店.一起經營.
而我.只有負責店裡的吧台.
阿菊跟4倫說.一個月給我1萬塊(包吃包住包水電)
可是..你們也太狠心了吧ˋˊ
歐還有一點..可能會順便當她小孩的保母= ="
這樣我這個人會不會太好用了點ˋˊ
妳們應該不會那麼狠心吧= ="
開店阿菊顧廚房.我顧吧台.4倫顧外場!
現在我們一直在研究點要開在哪?
我只跟4倫說.千萬不能開在逢甲夜市旁邊.
不然我們兩個女的一天到晚跑去逛街.
剩他一個人顧店.
有客人.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= ="
但是.這只是個藍圖.
我們3個要好好的完成他歐!!
要加油!!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